在落後山區農村農村發展中,組織、市場和技術是三個主要的制約因素, 需要制度上的變革才能夠克服。本項目的原則是,以職業學校作為樞紐, 透過職業學校的人才和技術與及畢業生和在校生的網絡,建設基層農業技術合作組織, 向貧困農戶提供技術和市場訊息,促進貧困農戶的自我發展能力、加強他們的互助合作, 也集合他們分散的市場力量,為他們在市場爭取較高和較穩定的收入。 總括整個方案的大思路是以下四點:
重新調整和調有關部門與及職業學校的分工,讓發展項目的資金管理和開發、 生產技術的支援和深化、農民培訓等各項工作都能夠得到人才和資源上的整合, 充分發揮規模效益,為農民提供以農業人才培育、技術支援、互助、 及供銷網絡為主要內容的綜合服務
以職業學校的畢業生和在學生網絡,構建農民的自發農業技術合作組織系統, 起到以點帶線,以線帶面的作用,建立農村參與式發展的機制
搜集市場信息,培育農業市場的發育和信息的交流,通過統合農民的力量, 加強農民在市場中的地位
以適量的資金,通過如小額貸款等模式,以商業原則,而不是政府模式的運作, 加強農戶加強合作社工作的積極性。
1. 組織的紐帶和脈絡作用:合作社體系
農民的技術合作社組織建設是整個方案的一個重點;要起到線的作用,令點可以帶動面的發展。 因為只有一個比較全面覆蓋和得到支持的農戶的技術合作組織系統,才能為技術傳播和市場開發創造條件。 合作社組織可以將分散的貧困農戶,令龐大的農民不單在數字上容易管理,在實際也可以接觸和週動。 農民可以通過一個參與性比較高的組織,得到生產營銷等技術的支援, 也能夠提高他們對社會的參與和市場意識的提高。但這種組織應該是農戶自願參與, 享有高度權利,也不帶有其他色彩和任務的合作組織,才能在產銷等環節都得到農戶的信賴和投入。 這是現有的基層組織比較難扮演的角色。
大部分研究都指出農民自組織的發展,往往是文化歷史條件的結果; 要在原來農民互助基礎比較薄弱的地區,發展農民合作組織,需要一種組織創新。
職業學校的功能、角色、師資、畢業生和在校生的網絡,使它成為建立合作社組織最適合的載體。 以職中畢業生和在校生為基礎的組織,肯定是對農民進行實用技術培訓的有效途徑。 在技術的傳導過程中,這些學員一方面有一定的理論知識和學習基礎, 又能夠最直接地反映農民的技術需求,加上他們一般會具有較強的動員能力, 要把影響輻射到其他農民是事半功倍。
職業學校可以建立農村發展合作組織,在各鄉建立合作組織分會,在各村建立了合作中心以及農戶小組。 在這個組織體系中,合作中心與成員聯繫應該最密切,對農戶的支持最直接,是整個組織的基礎。 鄉級合作組織分會提供了成員與地方政府和上級組織溝通的紐帶, 村級合作中心則將成員組織在一起,相互支援溝通、共同發展。 這個合作組織系統是成員高度參與的,決策過程自下而上的農民自己的組織。 在組織農戶過程中,可以聘請社區工作隊員,給與各中心培訓和工作實踐。
在合作組織的組建和運行中,廣泛的參與是成功的關鍵。另外,職業學校持續的技術支援, 農民對聯合分散的力量的重要性的認識,適量的資金支持, 有關專業部門對合作組織的項目開發等支持,與及在市場營銷等方面的集體工作, 是推動農民參與合作組織,投入合作組織的互助工作的重要激勵。
職業學校的主要工作是提供技術支援,培訓人才,及把各農民技術合作組織的互助功能提升。 合作組織一個主要的功能是提供農民與外界聯繫的渠道,通過這些渠道, 實用技術和資訊可以不斷進入農戶。使過去相對封閉的落後山區農村農民,通過自己的組織, 加強他們與外界的雙向交往。幫助農民進入市場是組織的一項重要職能, 市場是農民提高收入的關鍵。
各合作組織運作起來後,可以以互助形式為農民提供了一系列的服務。分散的農戶被組織起來以後, 合作組織具有了自我服務的職能,除了部分技術開發和深化、新項目的引進、 市場開發和營銷統籌等工作,由有關專業部門負責統籌外, 它們的自我服務功能也可以滿足農民在社會、文化等集體事業的多方面需要。
隨著合作社的成熟,一些農業項目的規模擴大,可以預期中間貿易會逐漸成為許多農戶更主要的創收手段; 不單有生產,也會有貿易、加工、開發新產品、提高產品附加值等活動, 職業學校的研究和支援也該前瞻性的往這些方面發展。
2. 人才的培養、跟蹤服務和組織
現代知識的更新速度驚人,教育和培訓的理念也有相應的改變,強調終生學習和學習如何學習。 在農村中,由於面對與發達地區的不對等發展對比, 對人才的培養更需要重視他們在學成後的跟蹤服務, 和通過一些較有技術和學習能力基礎的人才的組織工作,充分發揮他們對山區農村的貢獻。 這方面的工作應該由職業學校主導這個人才庫的建立和維護工作, 將它與農業技術合作組織的建立和維護工作兩為一。
職業學校應該成為一個半開放式的人才培訓中心。一方面,除了它自身的師資隊伍, 它在不同的培訓工作中,應該以靈活的制度,系統化的把各個專業部門的專家成為它的外部師資。 它的師資隊伍應該主要以做好培訓科學為主,研究如何更有效的將培訓信息傳另一方面, 它應該把不單把學生引進來,辦好一般定義的職業教育,也要自已走出去, 配合其他部門的發展項目,與及農民的自發開發項目,提供相關的培訓服務。 農民合作組織的成立,可以通過建立以鄉、以一條或者數條村為單位的技術互助, 減輕培訓工作的壓力。
3. 技術和項目的引進、開發和深化
項目的開發,是一項需要科學論證與複雜政策和行政配套的工作,應該由有關專業部門負責, 同時在項目運作時,讓這些部門專責對外引進技術,以充分利用其他地區的科研投資, 再本土化和深化有關技術,繼而通過培訓、共同研討、參與教學等方式, 轉移與職業學校的教師與及學生和農民。
項目的資金管理和監督,應該堅持嚴謹、專業和獨立的原則, 由主責(如扶貧辦)而非專部門(如農業局)負責。
有關的分工應該清晰,同時強調專業化和優勢互補,每個相關部門的業務都更集中, 人力和資源投入都更專注,效益也都能夠得到提升。
4. 市場的開發、建設和運營
市場的開發和建設其實是一個明顯的公共產品。即使有了龍頭加工企業的領頭作用, 對農戶的生產及市場力量的整合,仍然至關重要。 即便目前一些關於農產品收購合約的法律配套可以得到完善,市場價格的波動幅度和周期, 也可能由於全國農業結構調整、對外的市場開放等因素,而對農戶的影響更加巨大。
要令分散的農戶以庭院式的開發形式,配合集約式的加工、分級包裝等處理, 與收購、銷售等環節,需要一個自成體系、全面和周全的中介組織系統擔任協調和基層運營的角色, 再配合在縣級或以上的整合加工處理制度和市場營銷工作,才能夠改變農民在市場中的被動位置, 與及在初級生產中停滯的傾向。
再往上走,農業技術合作組織的平台應該通過技術和市場營銷網絡,促進更多不同的新項目的開發, 減少一窩蜂生產在市場價格波動中的風險,也更好地利用各個地區和不同農戶的相對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