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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教育目標與什麼時候能實現這個目標不是一件事。 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對193個國家及地區的統計(提供的是1996年資料), 義務教育水平定在九年(或八年,與學制有關)或九年以上的共136個, 而實際上很多國家離開所定的目標相差甚遠(在有資料可查的142個國家及地區中, 當年我國中等教育「毛入學率」占第66位)。我國義務教育法指出, 推行九年義務教育需要有個過程,其步驟是應該「根據本地區的經濟、文化發展狀況」而定的。 九十年代初我國政府按照各地區經濟、文化發展不平衡的實際情況, 把2000年實施「基本普及義務教育」的任務分為三類地區, 即占人口覆蓋率85%地區要求達到「普九」目標; 占人口覆蓋率10% 的經濟比較困難地區,則要求普及初等教育即「普六」; 經濟很不發達的貧困地區,只要求普及初小即「普三」或「普四」。
鞏固己有「普九」成果是一項長期的任務,搞得不好一些地方「達標」時的水平不一定能保持住, 特別是那些依靠「非常措施」來突擊通過「驗收達標」的個別地區, 鞏固己有普九成果的任務就更艱巨,絲毫也不能放鬆。 近年來不少地方反映初中階段的輟學率有上升趨勢,就是一個值得注意的信號。
至於貧困地區尚未「普九」的500餘個縣,要達到「普九」要求所面臨的困難, 決不是「當地政府」所能自己解決的。到今天全國已基本實現「普九」時, 也不應該完全「根據本地區的經濟、文化發展狀況」制定其發展進度。 從指導思想上我們要把「普及九年制義務教育」看成是一項「國家的任務」, 由中央及省級政府共同幫助「當地」政府,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和步驟, 來實現這些貧困地區「基本普九」目標。
長期以來我們實行的是「地方負責,分級管理」的基礎教育發展體制, 即從財政及管理上來說,基礎教育由省及省以下各級政府負責。 應該說這一體制對迅速改變我們基礎教育的面貌,對推進農村義務教育的發展起到了十分顯著的作用。 但另一方面,根據這一體制,義務教育的實施責任及管理層次也就逐級下放, 這樣在我國廣大農村地區就基本上形成了「村辦小學、鄉辦初中、縣辦高中」的格局。 由於相當一部分地區經濟發展水平還很低,縣、鄉兩級政府財力薄弱, 財政能投入的教育事業費嚴重不足。據教育部統計,2000年全國義務教育總投入為1833.82億元, 其中來自財政預算內的拔款為1085.07億元,占59.17%(比1995年的51.61%已提高了7.56個百分點)。 這就是說大約有750億左右的經費是由地方政府通過其他途徑籌集的。粗略測算, 在農村需要籌集的經費為450億到500億,而其責任主要由鄉村在承擔。 為了發展教育,各地就只能千方百計來實現「人民教育人民辦」。
現在看來,我們應該對「地方負責,分級管理」的基礎教育發展體制進行必要的調整, 基礎教育分成義務教育及非義務教育兩大部分,非義務教育仍可實施「地方負責,分級管理」; 而對義務教育,尤其是貧困地區的義務教育,應該由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分工負責, 共同保障其實施。現在中央和國務院已經對「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作出了決定, 應該說是在這個方向上前進了一大步。加強中央和省級政府轉移支付力度是實施這一轉變的必要保證, 尤其在實行「費改稅」後,農村貧困地區這個問題就顯得格外迫切。 這幾年來我國財政狀況逐步好轉,按今年預算, 財政占國內生產總值己上升到17.55%(最低時1995年財政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只有10.67%), 預算收入總量已達18015億。因此完全有條件通過中央和省兩級轉移支付, 把那些縣鄉財政無力承擔的貧困地區的義務教育經費缺額,由上級政府負擔起來, 做到應保盡保。對各級地方政府及教育部門來說,要切實通過改革,嚴格定編, 做到地方能解決的問題,矛盾不上交。中央已經決定從今年起對地方所得稅的增量部分實行中央和地方分成的制度, 並確定中央這部分收入用來支援中西部發展,建議這首先要用來支援中西部地區的義務教育; 又如對貧困農地區中小學危房改造工程,除財政專項外,還可通過列入長期國債等措施, 加強支援力度。只要明確義務教育是國家的任務,是政府的責任, 目前所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應該是可以逐步得到解決的。
我國「普九」是以縣為「人口地區單位」進行驗收的, 驗收的一個重要指標是要求該縣初中的「毛入學率」達到一定水平 (按經濟發達程度而定,通常要求在90-95%以上),如通過驗收, 這個地區(縣)總人口就全部列入已達到「普九」要求, 所以事實上這85%地區還有一小部分適齡孩子並沒有進入初中就讀, 再加上各種原因而引起的輟學,使一部分初中生並沒有讀完初中就離開了學校, 據「中國教育事業發展統計簡況」(年報)公佈,在1997年招收的初一新生為1836.47萬, 到2000年畢業時為1633.45萬,也就是說有超過10%的學生中途輟學了。 另一方面,如果這個地區(縣)尚未通過「普九」驗收,這個地區總人口就列入尚未「普九」範圍, 而實際上這15%地區也還有不同比例的學生已完成了九年學業而未被統計在內。
據教育部消息,到2000 年底實際上全國還有522個縣(旗、場)沒有達到「普九」的目標。 按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對「入學率」的統計,規定有兩種定義, 即「毛入學率( Gross Enrolment Ratio)」及「淨入學率( Net Enrolment Ratio)」, 這兩者分母相同,都是該教育階段的適齡人口總數,但分子的演算法不一樣, 前者計該階段在校生總數,後者只計適齡人口的在校生數。 實際按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對普及初等教育(Universal Primary Education)所下的定義, 「普及」是要求「淨入學率」達100%,事實上包括美國在內, 這也很難完全做到(2000年發達國家初等教育的這個比例為98%,我國達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