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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紀中國教育的發展及其問題(節選)
一、教育發展、改革的基本情況

(節錄)

2. 制定「十五」計劃,確定新的發展目標

2001年全國人大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綱要》, 對科技、教育發展的主要預期目標是: 2005年全社會研究與開發經費佔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提高到15%以上, 科技創新能力增強,技術進步加快。各級各類教育加快發展, 基本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的成果進一步鞏固,初中毛入學率達到90%以上, 高中階段教育和高等教育毛入學率力爭分別達到60%左右和15%左右。

「十五」期間的教育發展戰略要點被確定為: 鞏固、擴大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的成果,確保其「重中之重」的地位; 努力滿足國家和人民群眾的教育需求,積極擴大高中階段和高等教育規模; 進行人才結構的戰略性調整,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在構建終身教育體系、教育手段現代化和教育信息化、 鼓勵支持社會力量辦學、發展高等職業教育等方面實現重大突破。 為實現上述目標,《計劃》提出到2005年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佔國內生產總值(GDP)的比例達4%。

 

3. 中小學新教材、研究型學習

2001年秋天,全國有30萬中小學生用上了多套不同版本的全新教材, 新一輪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正式實行。

中國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從1999年啟動。新課程標準著眼於未來社會國民素質的培養, 而非單純學科知識的學習。新的課程體系中,小學階段以綜合課程為主, 初中階段設置分科與綜合相結合的課程。如小學的音樂、美術課整合為綜合性的「藝術課」; 初中的物理、化學、生物整合為「科學課」,歷史、地理整合為「歷史與社會」。 小學和初中都增加了綜合實踐活動課,內容包括研究型學習、社區服務與社會實踐等。 與以往所有課程均為國家統一課程不同,新的課程體系為國家、地方、學校三級課程管理。

二、 教育熱點問題

1. 農村義務教育面臨困境

基本實現「兩基」,意味著仍然有15%的地區尚未「普九」。還有0.9% 的兒童沒有上學, 11.4%的少年沒有讀初中,他們大多為農民的孩子。 據教育部在2001年8月召開的全國全民教育部長級會議的報告, 披露全國全民教育面臨的主要問題:教育投入嚴重不足制約義務教育發展, 隨著初中學齡人口高峰到來,教育需求和供給之間的矛盾將更為突出; 貧困地區教育普及程度偏低,學生入學率、鞏固率低,輟學率高; 全面推進素質教育任務十分艱巨,初中教育質量是整個教育的薄弱環節。

另外,農村實行稅費改革後,作為農村教育經費基本來源的教育費附加被取消。 使農村教育陷入新的困境。稅費改革前,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主要來源於三方面: 即鄉級財政撥款、教育費附加和教育集資,後二者事實上成為農村義務教育經費的主渠道。 近年來,安徽省這兩項約為11億元。稅費改革後,這11億沒有了。2000年, 安徽全省鄉鎮可用財力為46億元,但當年全省鄉鎮供養的66萬人員工資即達49.5億元, 根本無錢投入其他領域。因此,教師和學生同時流失;由於經費緊缺,學校不得不向家長要錢, 導致「亂收費」回潮。在一些鄉鎮,初中生輟學率已超過10%。

專家認為,根本問題在於中央、省、市(地)、縣、鄉鎮各級之間財權和事權劃分不合理, 地方財政收入太少,而負責的事務太多。如據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的調查, 目前全國義務教育投入中,鄉鎮負擔78%左右,縣財政負擔約9%,省地負擔約11%, 而中央財政只負擔2%左右。

針對當前農村基礎教育出現的嚴重問題,2001年6月舉行的全國基礎教育工作會議進行了重點討論。 國務院頒布的《關於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對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重新定位, 改變了1985年起由鄉級政府負責農村教育的體制,「實行在國務院領導下,由地方政府負責、 分級管理,以縣為主的體制」。從2001年起,將農村中小學教師工資的管理上收到縣, 並按規定設立「工資資金專戶」,由財政部門通過銀行直接撥入教師在銀行開設的個人賬戶; 確有困難的,上級政府通過財政轉移支付給予適當的補助。「十五」期間, 中央財政將用50億元專款重點支持中西部尚未「普九」的地區; 用30億元專項補助資金用兩年基本完成現有中小學危房改造;並更大力度實施第二期「國家扶貧教育工程」。

三、教育事業發展的幾個基本問題

第三,伴隨初中教育尤其是普通高中未來幾年的大發展, 教育公平的問題突出表現為在「優化教育資源」、「資源重組」的名義下, 將許多優質公立學校變為高收費的「改制學校」,從而加劇了不同收入階層之間差距, 使平民家庭的孩子無緣接受良好教育。

由於近年來教育支出上漲太快,不僅農村,大多數城市家庭也都感到了壓力。 據國家統計局中國經濟景氣監測中心對北京、上海、廣州三市居民的調查, 54.3%的居民認為教育費用增長過快,26.6%的居民認為基本合適。 同時,有42.2%的居民認為目前各類學校更為看重經濟創收, 31.2%的居民感覺經濟創收和教書育人同樣被學校看重,20.6%的居民認為學校更看重教書育人。 對於學校究竟該不該贏利、贏利多少比較合適,被調查者的看法不盡相同。 42.2%的居民認為學校是教育場所,達到收支平衡即可;44.7%的居民認為學校可略有贏利, 兩者的比例大致相當。相信在大多數中等城市和城鎮,居民對教育費用上漲的承受能力要弱得多。 這一方面,應該有切實可行的制度來保障低收入者不致喪失受教育的權利。

第四,由於過去實行的重點學校制度,造成公立學校之間教育質量的巨大差距和激烈競爭。 教育部門一再強調在義務教育階段,公辦的中小學應堅持「就近入學」的原則, 不準招收「擇校生」;非義務教育的高中階段招收擇校生, 應在分數、人數、錢數上執行國家或省級政府制定的標準,不準擠壓計劃內招生指標, 不準再收取贊助費或建校費。擇校費不僅高於大學,而且大多為違規的黑箱操作, 既導致教育腐敗,又進一步拉大學校之間差距,形成一種惡性循環。